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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共同市场电子竞价规则即将实施

2008-4-28 13:38:45 作者:李学亮 媒体来源:新浪产权
新浪产权从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8年会员大会上获悉,《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电子竞价暂行规则》即将在共同市场各成员单位施行。这是共同市场成立以来第一个统一的产权交易规则,此举标志着共同市场的区域合作发展大大提速。 

  据了解,成立于1997年的长江流域产权共同市场一直致力于推动区域性产权市场的合作与发展。为了促进市场资源整合,共同市场首先积极推动各省内的市场统一,2006年共同市场会员大会提出要“积极推动建立统一的省级产权交易市场”,江西、湖北、云南等省市相继实现了省内市场的统一,促进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发展。2007年共同市场又成立了业务标准委员会、利益协调委员会和督查工作委员会,通过“三个机构”探索建立会员间重大问题磋商机制和自律规范机制,促进“共同市场”会员单位产权交易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今年的会员大会上,共同市场围绕“共同发布信息、共同制定规则、共同开拓项目、共同分享利益、共同发展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更加全面、广泛的合作,并最终达成了五项共识。即共同市场各会员单位将围绕项目合作,出台共同市场信息披露办法;在统一共同市场信息发布方式基础上,加快完成共同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工作;围绕共同开拓项目,各成员单位将互相联动开展项目推介会活动;推行各地联动意向挂牌;实施分类、分业、分区推介项目。 

  在继续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服务的同时,共同市场还将积极探索为高新企业和高成长的企业市场化服务的新途径,稳妥地探索与PE资本联动,探索设立产权投资基金,积极探索为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服务。  

  长江领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理事长、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蔡敏勇介绍说,共同市场各成员单位从机构间的经验交流到共同运作项目,再到交易规则的逐步融合;从省内市场的逐步整合到市场能级的稳步提升,走出了一条战略协同、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道路,这是共同市场发展历程中一条值得认真总结并继承发扬的重要经验。 

  他认为,战略协同、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符合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正在成为产权市场及各交易机构合作互利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战略协同,各交易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产权市场运行能级;通过区域合作,有利于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也有利于增强产权市场的整体服务功能。同时通过在合作中求互利,在互利中谋共赢,有利于各地区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长江流域产权共同市场目前已经涵盖了上海、江苏、福建、陕西、江西、湖南、重庆、广东、四川、安徽、青海、湖北、浙江、云南、贵州等15个省市的主要产权交易机构。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共成交项目17814宗,成交金额达1523.69亿元。 


《中国产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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