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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序言:将市场化进行到底

2008-3-10 14:53:37 作者:吕行健 媒体来源:新浪产权
2007年,中国产权市场可谓热闹非凡,高潮迭起。有为者为之欣然,无知者为之愕然。在笔者看来,今日中国产权市场之现状,恰如纷纷扰扰之世界,无非各花入各眼,立场(利益)不同,角度不同,评价不同,感受亦不同而已。但“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历经20年风雨飘摇起伏跌宕的中国产权市场的发展趋势,于今可谓势大力沉,势不可挡,或将势如破竹矣。 

  然则,佛说:乐极生悲。中国产权市场,固非一人而兴,亦不为一念而衰。然居安思危,逢盛而惕,大好态势下,保持冷静平和心态,益当为有为之人有识之士所应然。而把握时机,掌握主动;笃定方向,讲究方法,则为一切企图于趋势已然明了,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格局中脱颖而出乃至立于不败之地的竞技者们所必然。 

  值此新浪产权交易频道、新浪投资中国频道与北京世用博通咨询有限公司(世用资本)联袂奉献的《中国产权市场2007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推出之际,身为一位15年来孜孜以求于中国资本市场及产权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思想者与践行者,本人现拟将近年来不尽成熟之心得体会,结合中国产权市场的历史现实及壮大中国产权市场之主题宗旨,并就中国产权市场的发展方向与方法等具体问题,斗胆呈现并集合成章,期与产权市场诸君交流且待批评指正。 

  一、特殊使命导致中国产权市场存在历史困境 

  诚如《报告》所言,中国产权市场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末,其并非市场自然而生,而是在“国有企业被赋予改制重组的使命的历史背景下”诞生的,正可谓衔命而出应运而生(其生之父,为掌管国家财产的财政系统;其生之母,国有企业也)。因此,与中国股票市场类似,中国产权市场出世之际,即承担着帮助国有资产实现产权转让的历史责任。(令设计者始料不及的是,这一责任,至今反而为产权交易所带带巨大商机并甘之若饴,此为后话)正是由于这一历史传承,今日中国绝大多数产权交易所,都深深烙上政府派出机构的印记而难以磨灭和稀释。而也正是这一历史造成的体制基础,决定了中国产权市场的交易机构至今断然无法完全按照市场规律,遵循商业原则,成为超然于行政干预(很大程度其实为利益驱动)之外的独立市场交易机构。 

  由于目前纯粹私有民营的产权交易机构尚难见容于产权市场,或即便见容也将因缺少政策支持,而难以抗衡普遍具有央企及地方政府背景的交易所的竞争而存活,因此,时下主导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的依然是也必然是具有浓厚行政特质的国有产权交易所。君不见,今日中国产权市场,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一股(国有股)独大”,乃是尽人皆知的客观事实。而这一市场事实,恰恰是中国产权市场之症结及受人诟病之关键所在。尽管从国家领导人到国资委官员均一再强调产权交易市场化、阳光化的必要性并已出台相关促进政策(如国资委3号令);尽管今日产权市场的几乎所有精英们,都已清楚看到,市场化是发展的必然方向;尽管部分产权交易所已在尝试经由股权结构优化,强化市场化机制(如北交所),但事实上,在直接或间接的国有股权制约和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至少主要产权交易机构是难以完全撇开国有股东的意见及巨大的商业利益,而迈上完全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上。笔者认为,这正是中国产权市场发展和壮大的困境所在。 

  首先,太重的行政责任,制约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市场机制。大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衔命而生,亦奉命行事。以市场形态自居的交易机构,本应是超越于买卖双方利益和立场,始终持公平公正的独立立场。但由于产权交易所承担着地方或中央政府赋予(甚至是强加,自然部分也是交易所自愿)的责任,因此,其赖于独立的基础——市场化机制,根本无法完全展开运行。其对市场的反应,则要么迟缓滞后,要么知而难行。 

  其次,太大的寻租空间,减轻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创新压力。众所周知,今日中国产权交易机构中,以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家具有央企指定交易场所资质的交易机构最为风光和滋润。所以如此,不言而喻的是央企产权交易所带来的巨大利益(交易佣金)。固然,这四家交易机构的综合条件较优(领导、团队能力、技术条件等),彼此间也存在竞争,但是,如果不是这强制性的行政指令所客观造成的近乎利益输送(或分配)所带来的收益,恐怕其成就和风光将大打折扣。毋庸置疑,这一近乎“与生俱来”的分配性收入,大大减轻了上述交易机构的生存压力,但同时也减轻了为生存而战的创新压力。当然,不可否认,收益增加,客观上也提高了其潜在的创新能力,尤其创新所须的资本能力。但创新的资本能力,是否演化为创新能力,却也并非必然的逻辑。 

  第三,太强的国资背景,弱化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四大央企指定产权交易机构,因为具有巨额交易资产存量的国资委的垂青而令其他一众产权交易机构艳羡不已。但其他具有强大的地方财政背景和政府支持的交易机构,也已足以凭借其丰沛的资源优势而令那些民营成分较高的交易机构自叹不如。由于强大的国资背景带来的指令性、分配性收益,非为通过市场公开、公平竞争而来,因此,这大大弱化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又由于其中所存在和必然产生的权力寻租空间,而难以避免黑箱作业,不利净化竞争环境,有碍促进公平竞争。 

  实在难以想象,倘若缺少应有的市场机制,缺少足够的创新压力,缺少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将会有怎样的明天?!笔者自然清楚的知道,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这一我称之为“困境”的现象,非因某人或某些人,也非因某一机构或某些机构所造成。然而,这一长期形成的客观现实,却足以也应当引起今日中国产权市场的一众先驱和精英们警惕与反思。  

      二、市场化是壮大中国产权市场的根本方向 

  如前所述,中国产权市场客观存在着不利于长期快速发展的体制因素,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一客观历史事实,亦非个人主观意志一时可以改变。然而,我们却可立足事实,明志而致远。笔者笃信,市场化就是也才是中国产权市场的根本发展方向。 

 首先,市场化有利于地方政府理性务实,结合自身条件,务实建设和发展区域性产权市场。市场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市场教人理性。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所以往往正确有效,是因为她不是一人之智,而是众人之智,最能够尊重市场规律和客观事实,是有的放矢,是对症下药。而不是凭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和自身条件,追求遥不可及的梦想。有鉴于此,时下关于产权市场统一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争议,事实上并无太大意义,原因无他,只要客观务实,在全国性市场建设尚未成熟之时,区域性市场自然为必然选择;当全国性市场建设条件成熟之后,又何须刻意排斥?所谓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只要始终尊重市场规律,不强意而为,不论全国性市场,还是区域市场,尽可乐观其成。 

  其次,市场化有利于产权市场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功能,促进公平竞争和阳光交易,减少乃至杜绝权钱交易。产权市场既以市场名之,其价值发现功能本应自然存在。然而,何以笔者又要强调市场化?盖若不强调市场化方向,执行市场化规则,则,产权市场的市场化功能将有名无实形同虚设。所谓充分(完全)市场化,指的是一切可能且自愿的交易双方,均能平等参与的一种交易活动。产权市场与任何交易市场的共同特性,是尽可能方便符合条件的交易各方经由公平竞争(报价、还价、竞价等),平等参与交易活动。充分市场条件下,一切交易公开而平等,自然可以大幅降低乃至杜绝各种不公平现象和产生因主观臆断导致的错误行为。君不见,今日产权交易市场中时有所闻的假挂牌现象,以及竞价交易中(包括拍卖市场)广泛存在的“场外定价,场内交易”现象,正是产权交易市场不够市场化或产权交易机构未能恪守市场规则所必然造成的恶果。 

  第三,市场化有利于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市场化必然促进竞争,竞争必然推动学习和创新。创新包括观念创新,更包括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放眼今日中国产权市场,虽然竞争程度与完全或充分竞争依然相距甚远,但同类PK者有之(如同样拥有央企指定交易场所资质的京、津、沪、渝之间),同城德比者有之(如西安、广州、武汉等城市下各交易所),同区较劲者亦有之(如成都与重庆、广州与深圳、大连与沈阳之间)。利益所在,竞争不可避免,而正是这“可爱”的市场竞争,推动着中国产权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只不过,只有当这“可爱”的市场竞争,演化为“可敬”的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国产权市场始足以成为交投各方均趋之若骛的市场,如此,笔者文前所云之“势如破竹”一说,将由“或”而“必”矣。 

  第四,市场化必然造成优胜劣汰,从而加速市场整合,最大限度实现规模效益,节约社会资源。市场化催生和加剧竞争。竞争结果必然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力量消长的最后结果将迅速推动市场整合,从而诞生真正意义上的强者。关于中国建设统一的全国性产权大市场的构想,固然为诸多有识之士所期待并正努力推动中,然笔者绝难相信,这一市场,可以完全经由行政指令而生,或既生而能强,或既强而可久。笔者认为,惟有遵循市场方向,并主要经由市场力量推动,所谓的全国性产权市场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其价值,实现规模化效益。 

  总而言之,笔者坚信,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既是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也符合中国产权市场参与各方的根本利益。惟有市场化的方向,是发展和壮大中国产权市场的最大公约数。而倘若中国产权市场自身得到切实的壮大发展,则必将使关于产权市场是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的争议变得毫无意义。古语曰:事实胜于雄辩;行胜于言。又云:与其临渊羡鱼,莫如退而结网。有识之士当有以鉴之。 


《中国产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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