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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构建统一国有产权交易市场

2008-2-20 10:41:12 作者:袁涛 媒体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凡是我省地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均应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中公开进行。 

  据了解,我国将建立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每省只能有一个端口接入这一系统,凡未纳入监测系统的交易机构将不能从事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我省确定,省国资委是全省产权交易机构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选择确定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从事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同意设立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凡是我省地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均应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中公开进行。原已设立的市级产权交易机构,可申请加挂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分支机构牌子,纳入统一监测。今后,我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将实现“五统一”,即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 


《中国产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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