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用 精 练 独 到
产权市场不能趋向诸侯割据
2008-1-15 14:01:58
媒体来源:上海国资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是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的制度设计;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是保障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范进行的重要前提。然而,随着产权交易机构的确定和运行,整个产权交易市场趋向“诸侯割据”、“群雄纷争”,不由使人“又喜又忧”。
“诸侯割据”与统一大市场
建立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既有利于结构调整、促进流动,也有利于加强监管、防止流失。近几年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应运而生,乘势而上,这似乎是快速发展中令人可喜的一面。但是,现行的“诸侯割据”的市场格局与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不相一致,有识之士产生了产权交易市场适用这样的发展模式是否得当的担忧。
各地产权交易机构起步时间先后不一,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客观上存在重复投资、运行效率低下的状况。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具有不断提升的信息集聚和价格发现的两大功能。在现代资讯和网络技术的支撑下,统一大市场的平台构建成为可能。按照“打破区域限制、立足规范运行、促进资源共享、利于长远发展”的理念,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应当趋向有利于信息集聚和辐射,逐步形成运行“大平台”。
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一个过程,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的中心市场的形成会碰到“围墙”的障碍,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的运行平台的构建也会受到“利益”的制约。然而,国资监管部门都姓“国”,打造规范运行、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是共同目标。所以,可以采取业务委托、战略合作、合并重组、网络联合等方式循序渐进,实现统一大市场的愿景。
“群雄纷争”与统一规范
选择确定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规范交易平台的运行进而规范交易主体的行为,是国资监管部门的初衷,也是底线。现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不遗余力地争取业务抢占市场,这也许是竞争发展中体现活力的一面。但是,正在不断加剧的“群雄纷争”的竞争局面,与确立并遵守统一规范的市场有序运行要求时有冲突。于是,业内专家发出了建立市场统一“游戏规则”、促进有序竞争的呼吁。
统一规范的市场规则,是国资监管部门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在交易平台“落地”的对接载体,也是“进场交易”操作的业务规范。无论在哪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其遵守的市场规则和操作规范应当是统一的。
在3号令发布施行4年后,以企业国有产权这一同一标的物为主体业务的众多产权交易机构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甚至在利益驱动、互相竞争的过程中,程序合规而实际有碍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和受让主体公平竞争的情形却时有发生,不仅引起了人们对产权交易机构的质疑,也严重损害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公信力。
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尽快形成并严格遵守统一规范。在国资监管部门的引导下,设立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机构,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机构的运行基础,统一规范的建立和完善是有条件的。按照“规则统一、执行规范、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思路运作,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才能既“群雄纷争”又“活而不乱”。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将此项工作作为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可以采取集中社会资源和借鉴相关市场经验的做法,以业务操作指引来规范交易机构的运作,同时,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无情纠正、严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违反规则的行为,将“群雄纷争”纳入统一规范的轨道,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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